同时,STG 思满科技 CEO Steven Wang 也在此次峰会法律科技分论坛中,就法律科技发展的现状、未来以及可能对法律行业、对律师和法务们带来的影响和机遇等话题,同阿里巴巴集团法务部资深法律顾问朱坚先生、索尼移动法总张波先生、法大大联合创始人兼法总梅臻、大宇无限法总徐豪先生等法律专业人士进行会谈讨论。
这个情况在亚洲反响很大,我的建议是跨国公司可以跟着 Global 走,但其实 Global 可能对某个 jurisdiction 不是很清晰。在这个情况下,首先你第一个要看,就是我这个本土行业的 Reference,(我不知道您是哪个行业的)找您这个行业里马首是瞻的一个,他们的选择是什么,因为这个可能对您事半功倍。就像阿里是您的 Reference,他们曾经做过一遍,那阿里的模式是什么,那我们去学他的 best practice,这其实在 software 行业里是最常有的状态。
我觉得第一步最重要的,就是 DM,包括所有 aaset,不等同于文档,不等同于 PDF…,还包括邮件,因为您是跨国公司,所以理论上,您还是要考量 Global Purchase,是否总部已经在全球有一个完全打通的 solution。